公司注销后会计资料
发布日期:2019-11-23 01:08:39 浏览量:1次
公司,企业破产或注销了会计档案是否还需要保存?由谁保存?
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司和企业破产,注销后的会计档案从破产注销机关或财产所有人的托管人移交当地档案,以备不时之需。 5年。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一般转移。工商局可以由工商局和法院指定的单位托管。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档案,并将其保存在安全的地方。销毁应与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该部门已制定。”因此,该法律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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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
《会计档案管理法》规定了对中国公司和其他组织以及预算单位的会计记录的保管。该方法中指定的记帐文件保留期的期限是最小存储期。具体规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文件为:
年度最终财务会计报告;资本,股本和权益明细;高架的户口簿;客户损失报告,损失报告,替换凭证(卡)收据;帐户中存储的列表或信息。
2,保留期为10年的会计档案为:
国家保管库准备的各种报表以及退货文件;各收入机构发布的声明;公共机构的决算,年度税收报告,国库年度报告,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年度报告以及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
3。保留期为5年的会计档案为:
下级银行报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每月,每季度,半年度报表和附件,说明);书;托管代码表的使用;托管和贷款单位余额对账;固定资产卡,报废固定资产报废的清洁卡;客户申请电子支付业务的基本信息,协议;其他需要保存五年的会计档案。
销毁规定
1。当会计档案过期时,该单位的档案组织将在销毁文件时共同提交销毁意见。它将由财务会计部门共同识别和严格检查,并编制会计记录。
2。在销毁档案之前,应当对存货档案中列出的物品进行逐项检查;各单位对会计档案的销毁,由档案部门,会计部门共同监督。各级主管部门应当销毁会计档案。同时,同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派人员参加监督销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全书-会计档案
公司已经注销完毕,会计档案是否还需要继续保存
根据国家法规,相关材料的保管期限为。
企业依法注销后的财务会计档案怎样管理
未经授权不能销毁,可以移交给代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 32号)第13条规定,如果该单位由于注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则在终止和终止前形成会计取消注册程序的处理文件应由终止单位的业务部门或财产所有人托管或转移到相关的档案托管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应至少保存10年。否则,擅自销毁,未缴纳或未缴纳的税款,应当按照《税收征收法》的规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帐簿,会计凭证,对帐单,税务收据,发票,发票,出口凭证和其他与税收有关的材料应合法,真实和完整。
帐簿,会计凭证,对帐单,税收收据,发票,出口凭证和其他与税收有关的材料应保存10年;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 32号)第8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两类:永久性和定期性。定期存储的时间分为五类: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
会计文件的保留期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
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纳税人伪造,更改,隐藏或任意销毁账簿,会计凭证或账簿上的多种支出。没有报告,或者税务机关提交了虚假的纳税申报表,未支付或少交了税款。纳税人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尚未缴纳或未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缴纳或缴纳的税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