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债权债务问题
发布日期:2019-11-27 00:31:42 浏览量:1次
原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依照法律程序取消的,应当成立清算组,宣布清算债权和债务。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仍未提出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的,不进行清算,股东应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检查工商档案,档案应有单位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否则工商部门将不批准注销。可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
在注销公司之前,应建立一个由公司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来处理公司债权和债务,而不是等到注销之前。如果资产资不抵债,则应执行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以偿还债务,则一般清算组可以使用公司的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公司的债权。
扩展信息:
关于确定营业法人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后确定诉讼标的的问题
被撤销(1)商业法人在停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在其注销注册之前,其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并且应当对其进行起诉并作出回应。自己的名字。
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清算组织可以参加诉讼。决定是否增加企业的主管部门,创始单位,股东或投资人参加诉讼,由各方自行决定。如果双方不要求加法,通常不要主动。
如果没有一家法人清算组织,或者其人员下落不明,则可以通过公告或直接向清算债务人送达。原告仅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创始单位,股东或投资者的情况,必须加以区分:如果要求
履行清算义务,则法院可能无需增设企业法人;需要清偿企业债务的,可以责令法人资格,由企业主管部门,初创单位,股东或者投资人承担清算责任,而不必增加企业;如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且仅投资有缺陷,则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2)清算债务人应当根据上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企业法人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债务人是其上级机关,
非企业法人集体企业的法人。人是其主管机关或初创单位,法人型合资企业是其合资方,中外合资法人是合资方,外资企业法人是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债务人是其全体股东,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清算债务人则是其全部股东。
(3)企业法人已经通过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被取消。对未清偿剩余债权债务有争议的,清算债务人为当事人。
如果企业法人未依法进行年度检查,则不影响其诉讼主体的资格,除非被依法取消,否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并作出回应。
《公司法》
第183条
公司受本法第181条第(1),(2),(4)款的约束,如果根据第(5)款解散,{ {}}应在解散发生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
如果在截止日期后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公司注销 已经注销,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吗?
您好,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已依法清算,但未按要求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以公司清算组成员为被告起诉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公司的债务。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规定解散清算公司。 《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应将此事项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领域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或在其注册地的省级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债权人未及时履行债权,未清偿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人民法院依法支持。
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尚未依法清算,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4条:“如果公司因法定原因而解散,则应在发生解散原因和清算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某些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依法清算完成后,应当解散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未办理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致使公司无法清算,债权人则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应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该公司已清算,并且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没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仅具有有限的外部责任。公司清算后,符合破产案的规定。作为债权人,您不能再对其未清部分承担民事责任。
该公司不是因为破产而清算的,但是该公司的帐户无法检查对债务人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并证明公司的清算报告是虚假的和不真实的。您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对被告承担未清的民事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共同承担。以及公司债务的若干责任。”
企业注销后未清偿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
注销后如何处理未清债务和公司债务(I)第一种情况: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公司
(1)债权人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和第20条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张债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的,公司可以依法进行清算,并使用虚假的清算报告欺骗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处理。登记;或者如果公司未经法律未经清算的情况下进行注销登记,则该公司无法进行清算,而债权人则声称有限责任股东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负有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因此,公司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以捍卫自己的权利。
(2)债权人可以要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恢复公司的存在状态,公司恢复存在状态后,应当按照现行法律进行债务清算。
通常,当公司注册机构批准公司的注销文件时,必须查看该文件是否包含公司的“清算报告”。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了公司(公司除外)(除股东提交的虚假清算报告外),公司注册机构也存在重大缺陷。作为具有相关利益的第三方,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注册机关取消特定的行政行为并恢复公司的存在。如果没有改变,公司的债权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公司恢复存在后,将按照现行法律处理债务。
(2)第二种情况:股东或第三方在处理公司注销注册时对公司的债务做出承诺
(1)股东或第三方对公司的债务做出承诺处理公司注销注册时的债务承诺
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相关权益,同时避免使用某些公司的漏洞,并避免因公司注销而产生的债务,公司注册机构经常要求公司股东或三人提交了承诺书,如果公司在注销后发现未偿还的债务被遗漏,则必须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在公司注销时,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对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所承担的承诺保证是合同法中的债务保证,这是一种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企业注销后,如果我们发现未清债务和不定期债务,我们将发现追索债务时承办机构已经死亡。根据未清算注销企业的情况,股东或第三方在处理注销事项时分别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两项承诺。